tóng
同
zhī
知
1.共知。 2.犹参佐。 3.官名。称副职。宋代中央有同知阁门事﹑同知枢密院事,府州军亦有同知府事﹑同知州军事。元明因之。清代唯府州及盐运使置同知,府同知即以同知为官称,州同知称州同,盐同知称盐同。
同知 tóng zhī ㄊㄨㄥˊ ㄓ
共知。
《庄子.知北游》:「不形之形,形之不形,是人之所同知也。」
职官名。指正官之副。凡主管一事而不授以正官之名,则谓之知某事,如宋代不以枢密院使授人,则称为「知枢密院事」,副使则称为「同知」。辽、金以后,沿此习惯,如府之主官称「知府」,而以府之佐官为「同知」。
《西游记.第九回》:「星夜令金牌下户唤到江州同知、州判二人,丞相对他说知此事,叫他提兵相助,一同过江而去。」
《醒世恒言.卷二○.张廷秀逃生救父》:「侯同知晚上回府,便会同了众捕快,次日解官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