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àn
散
guǎn
馆
sànguǎn
ㄙㄢˋㄍㄨㄢˇ
散館
明清时翰林院设庶常馆,新进士朝考得庶吉士资格者入馆学习,三年期满举行考试后,成绩优良者留馆,授以编修﹑检讨之职,其馀分发各部为给事中﹑御史﹑主事,或出为州县官,谓之"散馆"。
散馆 sàn guǎn ㄙㄢˋ ㄍㄨㄢˇ
旧制翰林院庶吉士于登第入庶常馆肄业,三年期满,以考试分别授职,称为「散馆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