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ù
库
píng
平
kùpíng
ㄎㄨˋㄆㄧㄥˊ
庫平
旧中国部库征收租税﹑出纳银两所用的衡量标准。清康熙时制定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,规定库平为权衡的标准,库平一两等于37.301克。
库平 kù píng ㄎㄨˋ ㄆㄧㄥˊ
旧时的衡制标准。每库平一两大约等于关平九钱八分七厘二毫,合于标准制三七点三○一公分,合于市用制一点一九三六市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