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è
乐
bù
部
1.官署名。犹太乐署。北周设置。有上士﹑中士,其职如周代大司乐。唐有乐部名,系指乐队,分立部﹑坐部二者,隶属太常,非官职。清代复立乐部,主管音乐,以礼部满洲尚书或王公大臣兼典乐大臣。参阅《通典·职官七》﹑《新唐书·礼仪志十一》﹑《清会典事例·乐部一·职掌》。 2.古代泛指歌舞戏曲演出单位。
乐部 yuè bù ㄩㄝˋ ㄅㄨˋ
职官名。北周置,职如周代的大司乐,分为上士、中士,为国家的音乐官府。唐代乐部分为立伎部与坐伎部,后废。清代再设乐部,分为神乐及和声二署。专司朝廷和宫内音乐之供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