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ì
赐
huán
环
cìhuán
ㄘˋㄏㄨㄢˊ
賜環
1.亦作"赐圜"。 2.旧时放逐之臣,遇赦召还谓"赐环"。语本《荀子.大略》:"絶人以玦,反絶以环。"杨倞注:"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,三年不敢去,与之环则还,与之玦则絶,皆所以见意也。"
赐环 sì huán ㄙˋ ㄏㄨㄢˊ
被放逐之臣赦罪召还为「赐环」。
语本
《仪礼.丧服》唐.贾公彦.疏:「以道去君,据三谏不从,在境待放,得环则还,得玦则去。」
唐.张说〈出湖寄赵冬曦〉诗:「湘浦未赐环,荆门犹主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