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ǐ
比
qī
期
bǐqī
ㄅㄧˇㄑㄧ
古代官府催缴租税的限期。旧中国银钱业和工商业公定的一种债权债务结算日期。如以每月五日、十日、二十日、二十五日为“小比期”,以每月十五日和月底最后一天为“大比期”。一般拆放短期款项,即以半个月为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