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ǐ
比
mǎo
卯
bǐmǎo
ㄅㄧˇㄇㄠˇ
旧时地方官府征收钱粮或缉拿罪犯,限期追比,称为“比卯”。卯,期限。亦指应付官府的追比。
比卯 bǐ mǎo ㄅㄧˇ ㄇㄠˇ
旧时差役在定期内拘捕人犯。卯,官府差役于卯时依所登录名册点名,登录的名册即称为「卯簿」。比卯指百姓如有欠钱粮或缉捕盗贼时,便按卯簿派遣差役限期催缴或捉拿,如果限期内无法收缴或捉拿到案,便要拘衙受刑。
《豆棚闲话.第三则》:「或有说钱粮拖欠,即刻去比卯救家属的。」也作「批较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