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í
提
jǔ
举
1.提而举之。 2.提拔荐举。 3.掌管。 4.官名。宋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有提举,宰相兼;同提举,执政兼。此外,有提举常平仓﹑提举茶盐﹑提举水利等官。元明沿其制。清亦有提举之职,如文渊阁设提举阁事,以内务府大臣充任。宋辛弃疾有《鹧鸪天.和张子志提举》词。
提举 tí jǔ ㄊㄧˊ ㄐㄩˇ
掌管、管理。
宋.吴自牧
《梦粱录.卷二.三月》:「佑圣观侍奉香火,其观系属御前去处,内侍提举观中事务,当日降赐御香,修崇醮录。」
提拔、提携。
唐.白居易〈姚侍御见过戏赠〉诗:「东台御史多提举,莫按金章系布裘。」
职官名。宋代设立,专门主管特种事务。元明沿其制,清以内务府大臣担任。
清.李渔
《十二楼.合影楼.第一回》:「姓管的由乡贡起家,官至提举之职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