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ān
参
shì
事
cānshì
ㄘㄢㄕˋ
參事
1.参核其事;参与其事。 2.官名;职务名。隋时掌管桥梁渡口的都水台有参事。清末和民国初年政府机关亦设参事。解放后,国务院和各省﹑市﹑自治区人民政府也设立参事职务。参阅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﹑《清续文献通考·职官七》。
参事 cān shì ㄘㄢ ㄕˋ
参与其事。
汉.曹操〈请追增郭嘉封邑表〉:「与臣参事,尽节为国。」
居于僚属地位的职官。掌理所在机关法案、命令的撰拟与审核等事务。如总统府、行政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四院及中央各部会都设置参事。